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品格,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,“塑造山西美好形象,实现山西振兴崛起”,山西省总工会、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山西省首届“工人好歌曲”原创歌曲大赛活动。
一、活动主题
工人好歌曲
二、活动时间
(一)
征集评选:
1、作词征集: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
2、作曲征集:截止至2016年10月10日
3、评选制作:截止至2016年10月30日
(二)歌唱大赛:
1、报名:2016年11月1日—20日
2、比赛:2016年11月下旬(初赛、复赛、决赛)
三、作品征集对象及要求
1、参赛对象为全国各地词曲作家及音乐爱好者。
2、歌曲作品要契合“工人好歌曲”主题,艺术展现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,展示新时代山西工人的精神风貌,既要对“工人伟大,劳动光荣,创造辉煌,传承文明”的英雄气概深情颂扬,又要讴歌山西工人(包括农民工)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的炽热情怀和奉献精神;要导向正确、格调高雅、健康向上、主题鲜明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职工,有较好的思想性和艺术性,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时代气息。
3、歌曲作品要求短小精悍,旋律流畅优美,朗朗上口,易于传唱。每首歌曲时长不超过4分30秒。
4、征集作品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且未在市级(含)以上大型活动中使用或评奖过的新创歌曲,可歌唱产业和行业,但企业歌曲(厂歌、矿歌、企业集团或公司的歌曲)不得报送。每位词曲作者限报作品3首。
5、参加歌唱比赛时演唱不拘形式,可为独唱、二重唱或合唱。
四、活动安排
第一阶段:作品征集
1、歌词征集从2016年7月上旬至8月31日止。9月上中旬,组委会组织歌词评选并在山西工人报、山西工人网、山西文艺网公布,曲作者可登录山西工人网、山西文艺网或山西工人报公众微信平台选择喜欢的歌词下载后谱曲;歌曲征集截止到2016年10月10日前。
2、10月中下旬,组委会将组织省内专家对征集的歌曲作品进行评选,精选出优秀作品30首进行修改打磨,然后录制成CD(有原唱、有伴奏、有曲谱),组委会承担CD制作基础成本(作者如有特殊要求或大型制作,费用自理)。
3、11月1日—11月20日进行网络评选,将制作好的歌曲上传山西文艺广播FM101.5茄子电台和山西工人网、山西文艺网及山西工人报公众微信平台(听众可登录网页点击试听投票,音乐爱好者可免费在线试听下载)。
4、在11月下旬歌唱大赛期间,聘请国家级专家对30首歌曲进行评选,并结合网络投票情况,评出创作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、创作奖。
第二阶段:歌唱大赛
歌唱大赛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三轮进行。参赛选手不限性别、年龄、唱法。
1、报名时间:11月1日—11月20日,参赛歌手由各市总工会,各省级产业工会(工委)推荐报名或由词曲作者推荐报名。
2、初赛:11月下旬举行(具体时间、地点待定),根据报名情况,第一轮初赛将选出30名(组)选手晋级参加复赛。
3、复赛、决赛:复赛在入围的30名(组)选手中进行,遴选出15名(组)选手进入决赛。决赛结束将举行颁奖仪式。
4、参赛要求:选手参加初赛、复赛、决赛均演唱2首歌曲,其中一首必需选唱本次原创歌曲大赛的歌曲作品,另一首要求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。
五、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设歌曲创作奖和歌唱大赛奖两类:
1、创作大赛(30首):一等奖1首;二等奖2首;三等奖3首;优秀奖9首;创作奖15首。获奖歌曲作品按等次给予相应的版权费和创作劳务费(词、曲作者按4:6比例)。其中:一等奖30000元,二等奖20000元,三等奖10000元,优秀奖5000元,创作奖2000元。
2、演唱大赛(30名):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、优秀奖9名、入围奖15名,所有获奖演唱选手按获奖名次给予适当的演出劳务费。
六、投稿方式和要求
1、投稿作品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同时提交,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工人好歌曲--原创歌曲征集”字样;邮件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格式,请在题目上注明:工人好歌曲--原创歌曲征集+作品名称。作者信息(作者姓名、联系地址、电话等)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。
2、歌词作品要求:邮寄规格为A4纸,一式8份,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籍贯、工作单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、QQ号、邮箱等信息(要求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),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。
3、歌曲作品要求:歌曲作品一律为简谱,打印字迹工整清晰。
(1)邮寄纸质作品为A4纸,一式8份,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籍贯、工作单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、QQ号、邮箱等信息,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。如有歌曲小样,要求为MP3或WAV格式,欢迎同时报送。
(2)歌谱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或JPEG格式,有作者信息和无作者信息稿件各一份。
4、来稿恕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5、作者投稿参与此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的作品拥有(音乐会、电视、电台、网络等媒体、载体演唱播放,包括词稿、曲谱、录音小样等资料)非商业性使用权,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。
6、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,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,作者享有署名权,主办方拥有制作、传播及一切使用权。如作者一稿多投引起任何争议,责任自负,并赔偿主办方相应损失。
七、联系方式
组委办:山西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
地 址: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1号
邮 编:030009
联系人:寇冠卿
电 话:0351—8380570 18435145306
邮 箱:33185523@qq.com
山西省总工会、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6年7月21日